禾云片区汽车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三期)(即先进材料产业园扩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
我局收到清远市清新区德源城泊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禾云片区汽车产业园基础配套工程(三期)(即先进材料产业园扩容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2、有效的PG电子 PG平台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PG电子 PG平台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现报来总平面方案,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6673.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910.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4227.23平方米,容积率2.05,基底面积8220.04平方米,建筑密度49.30%,总绿地面积643.77平方米,绿地率4%,最高建筑高度23.65米。最终以批出为准。